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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3日限仓提示发布时间:2021-04-23 来源:交易部
各位投资者:上期所限仓规则:所有品种2105合约、2106合约及fu2107合约持仓需在2021年4月30日调整为交易所规定的限仓标准;期货合约进入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闭市后不执行单边收取交易保证金规定;大商所限仓规则:所有品种2105合约及jd2106合约持仓需在2021年4月30日调整为交易所规定的限仓标准;郑商所限仓规则:所有品种2105合约持仓需在2021年4月30日调整为交易所规定的限仓标准;能源中心限仓规则:所有品种2106合约及sc2107、lu2107合约持仓需在2021年4月30日调整为交易所规定的限仓标准。各位投资者及时调整相关持仓,否则公司将会按照交易所规则进行强制减仓。详情见公司网站“投教学苑—品种指南”。如有疑问,请致电400-660-4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