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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教学苑
不法分子利用“基金管理公司”名义招摇撞骗发布时间:2017-06-08    来源:合规部


【案情简介】

2013年12月,监管部门在处理信访投诉事项中,发现A基金未经证监会核准,擅自设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在不具备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网站、社交网络、电话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称公司是境内管理基金数目最多、品种最全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经营业务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2013年6月底投研团队累计创造分红超过820亿元,旗下有多种开放式基金,可以满足各类风险偏好投资者需求。

A基金的虚假宣传严重误导投资者。为避免投资者购买该公司基金产品造成投资损失,监管部门对A基金进行立案调查,认定该公司非法设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公司,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对公司进行查处,责令公司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做出取缔该公司的决定。

【案例警示】

在此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切莫轻易相信所谓“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虚假宣传,投资前,务必通过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网站、基金业协会网站核实基金经营机构是否合法,谨防上当受骗。


(济南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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