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一、接上期所通知,自2024年4月12日(即4月11日晚连续交易)起,在黄金和铜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客户在上述品种各合约日内开仓交易最大数量如下。
期货品种 |
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黄金 |
- |
2800手 |
铜 |
- |
2000手 |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二、接能源中心通知,自2024年4月12日(即4月11日晚连续交易)起,在原油期货品种实施交易限额。客户在原油品种各合约日内开仓交易最大数量为3200手。
期货品种 |
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原油 |
- |
3200手 |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对于第一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客户,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5个交易日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两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1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累计三次超过交易限额的,将采取限制开仓不少于2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违规处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如有疑问,请致电400-660-4882。
和合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