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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所发布新版金融期货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发布时间:2017-06-29    来源:证券时报

 

  昨日,中金所正式发布修订后的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与操作指引。本次修订对资金验证时限、知识测试实施方案等进行了多项调整。

  据介绍,《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办法》要求,中金所已于2017年初正式启动对现行《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及《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的修订工作。目前该修订工作已经完成,相关规则的修订版本已正式对市场发布。

  新修订的《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及《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首先对资金验证时限进行了调整。按照《办法》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包含资产指标的,应当规定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服务前一定时期内符合该指标”要求,将中金所现行适当性管理制度中“投资者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50万元”的时点要求调整为“投资者申请开户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50万元”的时段要求。

  其次,新规明确期货公司会员应落实适当性制度执行统一的综合评估、多级审核等要求。鉴于《办法》、《指引》条款中均对期货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适当性内部管理制度、评估与销售隔离等风控制度及监督问责等制度有明确要求,在本次修订工作中,中金所将现行《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中关于综合评估工作的相关要求给予删除,不再做单独要求。

  再者,新办法还调整了知识测试实施方案。为给投资者提供更好的开户服务,中金所对现行的知识测试实施方案做出多项调整,包括金融期货投资者知识测试工作,自2017年7月1日开始将统一安排在中国期货业协会统一管理和运营的考试平台开展;投资者在中国期货业协会统一管理和运营的考试平台取得的测试成绩将长期有效;要求期货公司会员对客户参加知识测试的过程全程录像等。

  最后,取消了期货公司会员备案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要求。中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金所将严格、认真履职尽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期货公司会员落实修订后的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各项要求,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市场风险,确保金融期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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